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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8

精细排采与生产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业主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浙江 · 杭州
发布:2026-04-29 12:06:21截止:2026-05-22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内容: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精细排采与生产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26-SH10-FW456/**ZB-XNCQC-2026-0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精细排采与生产管理技术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公司西南采气厂(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昭通示范区天然气井已普遍进入低压低产状态,井口压力小于1Mpa,日产小于0.8万方,递减较快,生产期间频繁受井筒、地面等不稳定因素影响,无法满足“控制、连续、稳定、长期”的精细排采方针及生产运营要求,老井稳产压力巨大。气井因地层压力系数偏低,单项排采工艺排液效果有限,导致气井产能释放受限。招标人计划将复合排采工艺与生产管理相关工作融合,实施精细排采与高效管理,实现精细开发与精益管理。本项目中标人需根据项目服务区域分别与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签订合同。

2.2 服务内容及工作量

1.精细排采技术服务

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及行业规范,结合气井实际生产状况、现场采气工艺及日常运行管理需求,负责气井动态分析、施工方案设计、排采工艺措施优化,根据单井地质条件、产能状况自主选择精细泡排、平台或单井增压、精准控压等适配的措施技术服务。

1)中标人负责项目精细排采所需设备、工具、物料的采购、供应、运输及保管,确保所供设备、工具、物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及招标人(浙江油田)相关制度要求。同时,中标人须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日常维护、定期检修,采气工艺的现场实施、跟踪调整,以及设备日常巡检、问题排查与整改闭环,保障采气井安全、平稳、连续、高效运行。

2)泡排作业要求:中标人须提供符合招标人标准及现场工况的自动泡排设备,设备安装的工艺设计、土建施工、所需供水等相关工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相关费用已包含在项目总费用中,招标人不额外承担。

3)增压(气举)作业要求:根据气井的生产情况,对气井开展增压(气举)作业。其中设备流程改造方案由中标人与招标人根据井场现有工艺流程共同协商确定,改造施工及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4)中标人提供的压缩机,在运行过程中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招标人现场噪声控制标准。

5)中标人提供的压缩机,优先采用燃气驱动方式,燃料由招标人统一供应;若因井场电力条件、噪声控制等特殊情况,确需采用电驱方式的,提前报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6)从平台或外输管线取气开展气举或增压作业时,平台结算产量须扣除压缩机循环处理量,循环处理量由中标人负责提供合格的流量计进行计量。

7)负责电动执行机构(井口节流)购置、安装及精细调节。

8)中标人提供的压缩机、电动执行器等关键设备,须满足浙江油田相关管理制度、安全标准及技术要求,设备进场前须提交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防爆认证等相关资质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安装。

9)若涉及四新工艺,中标人须提前开展QHSE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及防控方案,报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中标人提出新工艺试验或组织作业力量开展井筒治理(如酸化等)、地面降压工艺等额外措施,须提前编制详细的方案、费用预算及风险防控措施,经招标人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2.生产管理技术服务

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展生产平台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查管理、操作、维护及其他基础工作,现场操作规范、报表资料填写、台账建设等须完全符合相关规定,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负责生产现场所有设备设施、生产运行情况的日常巡查管理和规范操作,根据气井生产情况及招标人配产计划,合理开展气井调气、倒单量等操作,积极配合招标人及其他相关单位的现场作业,全程保障气井安全平稳生产,杜绝因管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导致的生产异常或安全隐患。

2)根据气井生产需要及招标人取样计划,按时组织开展取样工作,精准完成设备运行参数录取、整理,规范建立平台基础台账,及时、准确填报各类报表资料,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台账及报表须按招标人要求定期提交审核。

3)定期对现场仪器仪表、消防器材、应急设备等进行检查、更换,负责设备设施及附件的日常清洗、维护、保养,及时排查设备故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处置,并第一时间向招标人现场负责人上报,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消防器材、应急设备完好有效。

4)对招标人指定的属地区域承担全面管理责任,负责对进入属地范围内的所有服务商进行统一监管,严格落实作业票证办理流程,对现场作业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杜绝违规作业、违章操作,确保作业安全;若因监管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或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5)严格开展现场基础工作的每日、每周、月度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对各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按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完成整改、销项,形成整改闭环,整改情况须及时上报招标人备案,严禁拖延、遗漏或虚假整改。

6)按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各类应急演练,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和技能,若发生生产突发情况,须第一时间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按招标人规定的流程及时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确保突发情况得到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7)负责平台生产管理、配合气井提产过程中的基础操作、重点工作督办、现场隐患排查与整改、现场应急处置、风险识别等工作,建立风险识别台账,及时上报潜在风险,配合招标人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3.工作量

负责开展浙江油田分公司西南采气厂(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区域天然气井精细排采与生产管理技术服务,预计井数100口以上,平均日产约50-100万方,两年累计生产天然气约5-6亿方。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接招标人服务通知之日起两年。

2.4 服务地点**(包含但不限于):**四川省宜宾市、泸州市、云南省昭通市等浙江油田西南采气厂及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天然气井场。

2.5 招标范围:2026年至2028年浙江油田分公司西南采气厂(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所属昭通示范区内天然气井开展精细排采与生产管理技术服务,预计100口以上井泡排作业、增压(气举)作业。主要包括起泡剂、消泡剂、自动泡排设备、增压(气举)设备、井口节流装置、气举撬提供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指导等。

2.6 项目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标段。

√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非常规天然气井泡沫排水采气(或增压采气)工艺类相关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和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对应结算发票);如提供结算发票的,还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截图;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③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3.5 人员要求

3.5.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8人,项目组人员不得互相兼职。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现场作业人员不少于4人。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非常规天然气井泡沫排水采气(或增压采气)工艺类相关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学历证明材料、业绩合同和项目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且证明材料中项目负责人姓名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一致,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3 技术服务人员要求:具备中专或以上学历;具有2年或以上油气田开发领域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和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或承诺中标后于合同签订前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和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须提供学历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及井控培训合格证和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承诺书。

3.5.4 专职安全员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为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或承诺中标后于合同签订前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为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须提供考核合格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承诺书

3.5.5 现场作业人员要求:①具有油气生产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②具有合格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和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或承诺中标后于合同签订前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和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及井控培训合格证和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承诺书

3.5.6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的,须提前书面报招标人审核同意,更换后人员实力不得低于本项目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须提供承诺书

3.5.7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服务人员、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清单或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6 设备要求

3.6.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动泡排设备不少于4套,每套设备技术参数须满足:注剂泵承压等级≥10MPa,消泡泵承压等级≥10MPa,可满足现场气井气举时同步注剂需求;注剂泵额定最大排量≥40L/h(起泡剂加注),消泡泵额定最大排量≥40L/h。设备具备数据远传、远程加药控制、远程排量调节功能,可在软件平台实现运行状态实时监控。

须提供设备清单(列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家、主要技术参数)、设备的采购合同(或租赁合同)和设备出厂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功能说明书、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型号规格等证明材料等)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6.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增压(气举)压缩机设备不少于4套,每套设备工况及技术要求须满足:

1)增压工况时,设备进气压力<0.6MPa;2)气举工况时,设备排气压力≥5.0MPa,可满足同时增压、气举的工况要求;3)压缩机须具备远程调整功能,可实现增压压力稳定控制,气举排液效果满足招标人需求。

须提供设备清单(列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家、主要技术参数)、设备的采购合同(或租赁合同)和设备出厂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功能说明书、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型号规格等证明材料等)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6.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的设备保障能力,能够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配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全套设备,确保设备质量合格、性能稳定、运行可靠,满足现场生产运行及招标人管理要求。所有设备在进场前经招标人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设备型号、数量、性能、工况等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现场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更换或补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工期延误及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须提供承诺书,并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附件1《泡排设备现场使用证明》、附件2《增压(气举)设备现场使用证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 其他要求

3.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3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四川省、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相关管理要求,对本项目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操作不当、管理不善、违规作业等)造成的各类损失、事故及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同时承诺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详细服务方案,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须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4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投标人无需承诺)

3.7.5 投标人须承诺所供药剂质量合格,现场应用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在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相关配伍性实验,提交第三方检测报告及盖章版实验报告,所有报告须经招标人审核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须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西南石油大学重点实验室、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重点实验室、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重点实验室、中石油或中石化各研究所相关实验室等。

3.7.6 投标人须承诺:若就本次招标事项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并收到正式答复后,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且无新的事实证据重复提出异议或升级异议,最终答复结果与原答复一致、未改变实质结论的,前述行为将被认定为不当异议。异议事项处理完毕后,投标人接受招标机构提请招标管理部门,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4〕65号)相关规定,将该不当异议行为纳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并予以惩戒

3.7.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428日至202658内按顺序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年5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6522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马天祥

项目联系电话:0571-56318686

项目联系邮箱:zsyhangzhou@163.com

异议受理电话:021-31030317

异议受理邮箱:shzbyy@cnpc.com.cn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

  为进一步畅通异议提起渠道,维护招标项目参与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异议处理效率,规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管理规定,现就招标投标活动中异议提起作出规定。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提起异议。

  一、异议提起流程

  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限内首先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应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异议提起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

  二、异议事项及时限

  (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二)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三、异议形式及内容

  异议提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应提供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时的异议函和招标机构答复材料。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

  (二)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

  (三)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

  (四)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

  (五)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

  异议函应由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末页章和骑缝章(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异议函填报格式见附件1。

  四、不予受理情形

  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机构或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一)未按异议提交要求提出的;

  (二)提起人不是该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补充材料的;

  (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

  (六)无明确诉求和必要证明材料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八)提起时间超过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期的。

  未经招标机构先行处理或未附招标机构答复意见的,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五、不当异议惩戒措施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遵守《投标人自律守则》(附件2),反复提交无新增证据或诉求材料的异议,就同一内容向多部门同时提出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将根据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附件3),分一般、较重、严重几个等级进行失信扣分处理,失信企业在中国石油所有招标项目中执行评标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直至取消投标资格。

附件1:异议函填报格式

附件2:投标人自律守则

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

附件1

异议函

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和惩戒措施,承诺诚实守信提出异议,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

受理部门:

异议提起人(公司):

异议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业主单位:招标人:

招标机构:

招标时间:(例2021/08/26)投标时间:

开标时间:评标时间:定标时间:

异议内容:1.

(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

主要诉求:1.

(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

附件:1.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

2.(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需附异议材料和招标机构的答复材料)

异议提起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授权代表人:性别:年龄:

地址: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自律守则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它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集团公司监督。

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它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或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

四、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

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

六、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其它企业的正当权益。

七、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

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

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附件)

附件-投标人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pdf

中石油: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