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输油气分公司2026年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二标段)-非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一、概述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为保证分公司各基层单位日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得到及时、合法合规处置。拟对银川分公司各基层单位日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水、油污泥、废铅蓄电池、油渣、废滤芯等沾染物、少量废润滑油、废矿物油、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弃物拉运、处置。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
交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20日。
质保期限(月)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 响应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2 资质要求: (1)提供宁夏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服务期限在有效期限内(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标段一响应单位资质中应包含油污泥(251-002-08)危险废物。 标段二响应单位资质中应包含废铅蓄电(900-052-31)、油污水(900-007-09)、含油污泥(900-210-08);废滤芯、清管器、废油毛毡等含油沾染物(900-041-49);少量废润滑油(900-217-08)、废矿物油(900-214-08)、废变压器油(900-220-08)等危险废物。 (2)危险废物运输若由响应单位实施,则提供相应危险废物运输资质;若由第三方实施,则需提供响应单位与运输单位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运输协议或合同,并提供运输单位危险废物运输资质。 2.3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形以及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响应单位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盖章;审计报告应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响应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响应单位成立时至响应截止前一个月内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代替财务审计报告;响应单位(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响应单位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否决。 2.4 信誉要求: (1)响应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三年),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以上(1)~(3)条由响应单位提供查询截图。 (4)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三年),响应单位没有重大及以上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应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定)。 (5)提交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三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提供承诺,诉讼仲裁情况对本项目履约无任何影响。格式自拟)。 (6)没有国家管网集团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响应单位黑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5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危废处置业绩。 响应单位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服务项、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否决。 2.6人员要求: (1)响应人须承诺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劳动合同主要页扫描件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2)项目负责人担任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的负责人。(需提供合同或项目验收证明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证明。) 2.7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2.8.其他要求: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6-03-31 08:50:00前,登录核心采办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6-03-26 08:07:09至2026-03-31 08:50:00,登录核心采办系统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
5.1 请于2026-03-31 09:00:00前,登录核心采办系统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03-31 09:10:00前,登录核心采办系统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国家管网数字供应链平台前,登录核心采办系统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七、采购人信息 :
地址 :
邮编 :
联系人 :
樊庆红
联系电话 :
13895016232
电子邮件 :
fanqh@pipechina.com.cn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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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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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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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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