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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青高速拓建段鲁皖成品油管道迁改工程(潍坊段)规划选址与项目核准-非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山东 · 济南
发布:2026-03-16 15:01:40截止:2026-03-20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项目基本信息

一、概述 :

鲁皖二期管道在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境内管段与济青高速公路并行敷设,济青高速公路扩建、局部地段需要新修互通立交,导致鲁皖二期管道存在管段被公路占压、管道进入公路红线等问题,主要类型为:1.新建互通立交压占管道(寿光互通立交),且管道未采取防护措施;2.管道敷设在新公路用地界内,局部地段进入公路斜坡,且管道未采取防护措施。鲁皖二期管道与济青高速公路冲突段违反了管道保护法、输油气管道行业规范的相关要求;局部管道与高速公路匝道交叉段未采取防护措施,通行车辆反复碾压可能对管道产生疲劳变形;局部管道进入高速公路红线、路堤边坡,管道一旦发生险情,会对公路运行产生很大的安全隐患,基于以上原因,急需对此段管道进行改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展规划选址及项目核准工作。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

质保期限(月)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响应人应具备具有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 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土地规划选址类项目业绩。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资料: (1)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2)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批复文件的扫描件。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等签发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响应予以否决。 3 财务要求: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拒绝。 响应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4 信誉要求: 4.1 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被否决(响应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除外)。(响应文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复印件) 4.2 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响应被否决(响应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响应文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复印件) 4.3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注:上述网站查询以评审时采购评审小组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采购评审小组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响应人信誉情况的依据),响应人存在上述问题的将被否决。 5 其他要求: 5.1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2)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项目负责人具有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土地规划选址类项目业绩。 (3)项目负责人须为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主要页或响应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5.2 响应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取消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列入黑名单。(依据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处理清单) 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5.4 响应人须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6-03-20 14:00:00前,登录核心采办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6-03-16 10:00:00至2026-03-20 14:00:00,登录核心采办系统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

5.1 请于2026-03-20 14:10:00前,登录核心采办系统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03-20 14:30:00前,登录核心采办系统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线上前,登录核心采办系统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七、采购人信息 :

地址 :

邮编 :

联系人 :

周洋

联系电话 :

18866102186

电子邮件 :

zhouyang01@pipechina.com.cn

传真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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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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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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