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天津)钻头有限公司华北制造厂小件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业主单位:中石油(天津)钻头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2026-03-11 19:14:54截止:2026-03-13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内容:
| 项目名称: | 中石油(天津)钻头有限公司华北制造厂小件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中石油(天津)钻头有限公司为满足国内各油田单位钻井、采油生产需要。根据2026年市场销售订单需求,成品及配件(重量0-1.2吨、体积<1m3)从中油钻头公司华北制造厂往返国内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各单位生产作业区域物流运输服务。本项目以单价形式签定一年框架合同,按照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 |
| 项目单位: | 钻头制造厂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承运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承运商。 2承运人须提供格式自拟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含“本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承运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发票(发票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响应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供应商若为中石油库内供应商,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上述内容需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1请有意向参加谈判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 03月 13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00分,下午 2 时至 5 时00 分(北京时间),在中石油(天津)钻头有限公司购买电子版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每套 0 元人民币。 |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王睿 |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3821064180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其他: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