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道西25号恒丰润畔山名居11栋7层16号房
标的物描述
拍品名称 | 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道西25号恒丰润畔山名居11栋7层16号房 | |
拍卖依据 | (2024)粤0304执938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 |
权证情况 | 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4083557号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房屋性质 | 住宅、市场化商品房 |
租赁情况 |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无人申报租赁情况,详情竞买人自行核实。 | |
财产处置参考价确定方式 | 网络询价 | |
网络询价结果 | 人民币209410.79元 | |
拍卖权利限制情况 | 1、本院查封 | |
2、无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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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以房屋现状为准。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过户) | |
2、《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 ||
1、拍卖对象: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道西25号恒丰润畔山名居11栋7层16号房 【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4083557号】;拍卖物建筑面积为32.94平方米(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用途:住宅;性质:市场化商品房。 | ||
2、拍卖物存在以下情况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ABCDEF | ||
A、拍卖成交时,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支付。 因税务机关要求“先税后证”的,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接受以物抵债的,接受抵债的申请执行人应先行垫付原权利人应当承担的税费,垫付税费不计入抵债金额,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清偿。 | ||
3、拍卖标的物目前是否欠有物业费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相关风险。 | ||
4、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 ||
相关附件下载: 议价及网络询价结果通知书.pdf
相关附件下载: 执行裁定书.pdf
相关附件下载: 9385查档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