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石化产业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区域安全风险隔离管控工程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石化产业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在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独山港投〔2025〕36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4-330482-04-01-196751,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业主为平湖市独山港镇政务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平湖市独山港镇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内。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形象大门、道路交通LED显示屏、波形护栏、安全标识、标线、减速带、侧石等,拆除部分现有绿化带并改造为沥青路面,对现有门卫房外立面进行改造,对原有标识立面进行修复。
2.3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建设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主要道路两侧环境提升,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2.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工期5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6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为201.7702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如下: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 33/1116-2015)的规定,人员配备要求不少于1人;(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个,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系统(平小招)(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jsgc/log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3月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895924763@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3月12日。招标人将于2026年3月13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系统(平小招)(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jsgc/login)。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ping/home)发布。
- 特别说明
7.1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未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流程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办理。
7.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40300元人民币,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系统在线支付或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自助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账) 。如联合体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7.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市独山港镇政务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正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翁金线星华段388号4号楼 |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1002室 |
邮编: 314200 | 邮编: 314200 |
联系人: 姚女士 | 联系人: 陈女士 |
电话:0573-85807126 | 电话: 0573-85126112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895924763@qq.com |
202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