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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8

中山市坦洲镇大兴路113号

业主单位:珠海横琴新区诚大石化燃料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广东 · 珠海
发布:2026-02-25 02:06:54截止:2026-03-07
产品/服务:见正文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起拍价 :¥7756000

开拍时间 : 2026-02-25 10:00:00

标的类型 : 住宅用房

详细地址 : 中山市坦洲镇大兴路113号

所属机构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 : (2025)粤04执恢161号

拍卖平台 : 淘宝网

评估价 : 7756000

房产现场调查情况表

案号:(2025)粤04执恢161号

标的名称

中山市坦洲镇大兴路113号

标的坐落

(小区/大厦等)

中山市坦洲镇大兴路113号

房产用途

普通住宅    □别墅    □公寓    □办公    □商铺

其他(请注明:                           

房产性质

□商品房 □房改房 □自建房 □经济适用房 □集资房 □其他:      

房产所有权人

珠海横琴新区诚大石化燃料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2254.78M2

现场调查内容

房产总楼层         

标的房产楼层        

朝向             

是否有电梯□有  □无

装修情况

□有装修    □毛坯    □不祥

户型

                    厨房     阳台

是否打通或改建

(改变用途)

□是(                     )

□否

占有情况

是否腾空

□是    □否

是否有人占有使用

□是    □否

占有使用人情况

□被执行人   □承租人

□其他人(与被执行人关系       )

联系方式:                       

租赁情况

□有租赁      □不祥

承租人:            ,联系方式:                    

物业调查情况

是否拖欠物业管理费

□是(金额:         时间:                   

□否

物业联系方式: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5)粤04执恢161号

一、执行依据、执行法院

执行依据:珠海国际仲裁院珠仲外字(2023)第351号裁决书。

执行法院: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房产概况及拍卖标的

房产座落:中山市坦洲镇大兴路113号。

登记建筑面积:2254.78平方米。

登记产权人及房产权证号:

珠海横琴新区诚大石化燃料有限公司占有100%份额,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74186号。

登记详情参见附件

现产权人取得产权登记的计税价格:不详。

当前占用使用情况:有占用。

拍卖标的:珠海横琴新区诚大石化燃料有限公司名下所有上述房产的100%份额。

三、本场拍卖的网络平台及拍卖时间

网络平台:淘宝网 网 址:http://sf.taobao.com/0756/01

拍卖时间:2026年2月25日10时00分起至2026年2月26日10时00分止,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拍卖时间自动延长5分钟。

认为拍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认为对拍卖房产享有足以对抗执行的实体权利的,应在开拍前十五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或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向本院立案庭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及时通知卢书记员,联系电话:0756-2666670。逾期提出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拍卖主要条件

(一)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拍卖房产:

1.本院;

2.本院司法辅拍机构;

3.第1至2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

(二)拍卖税费负担

本次拍卖各付各税,买受人应在收到确权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基于本次拍卖交易产权过户形成的税费,由原产权人、买受人依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部分,买受人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等),以税务部门确定为准,由买受人自行缴纳。原产权人应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后凭相关单据到本院支取。

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房产水、电、气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等欠费均由原产权人承担或相关主体通过诉讼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单位咨询确认。与拍卖房产相关的户口迁移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三)起拍价、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

经评估公司评估,本院确定本次拍卖的标的:中山市坦洲镇大兴路113号,起拍价为人民币7756000元,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0元。

(四)保证金

参加本次拍卖需要依据网络平台指示交纳保证金为人民币770000元。

(五)优先购买权人

目前无已知对本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的人。

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六)拍卖余款的交纳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充抵价款。拍卖余款,竞买人应在2026年3月8日前汇入本院如下账号:户名: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4350501040016324000000588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前山支行。汇款时请分别注明如下对应房产字样:(2025)粤04执恢161号,中山市坦洲镇大兴路113号。

买受人交清余款后,应及时与卢书记员联系,联系电话:0756-2666670。

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成交裁定

确认买受人按期交清拍卖余款,经本院审核买受人具备购房资格且无撤销拍卖事由的,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拍卖成交。拍卖房产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自行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八)交付

本院按拍卖房产现状交付,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本院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负责将拍卖房产移交给买受人。

五、咨询、看样时间、方式

拍卖房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房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房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

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咨询电话:400-822-2870。

咨询、看样服务:来拍法服,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录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预约看样:2026年2月13日下午15时,集中地点:中山市坦洲镇大兴路113号。报名截止至看样前二天。请竞买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场,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无预约,法院将不组织现场看样。

六、其他

(一)竞买人可能的资金保障

部分银行向本院表示愿为拍卖提供贷款。详细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二)竞买人应当阅读竞买须知

参加竞买须遵守《竞买须知》(详见拍卖网络页面)。《竞买须知》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三)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规举报监督电话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56-2666026。

附件:

  1. 本次拍卖房地产的权证查册信息;

2.《有意为拍卖提供贷款银行一览表》;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竞 买 须 知

一、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二、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逾期提交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三、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

竞买人未开设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多个竞买人联名竞买的,因网络平台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办理。竞买成功后,各联名竞买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共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未提前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

四、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送达地址。文书送达到该地址,视为送达。

送达地址不准确,或送达地址未依法变更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五、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后,相关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网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六、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买受人接到成交裁定后,应依本院通知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交接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不利后果。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依法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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