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龙口基地三期项目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 龙口基地三期项目(第二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龙口基地三期项目(第二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 | 乙方负责《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龙口基地三期项目(第二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写、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全部报建工作,依据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完成技术评审会相关工作等,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递交评价报告并取得验收。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形成具备报批条件的送审稿。在取得评审意见后全力配合取得龙口市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服务地点:山东省龙口市环海中路248号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 | 2026年1月 | 1.服务商要求: 应答人员工缴纳社保人数不为0,可提供近三月连续社保证明; 中国海油不是应答人唯一服务客户,应答人具有中国海油外业绩,且为近三年内已完成业绩,并可提供原件合同及发票备查。 2.履约保金要求: 本合同签署后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或开具保函的方式缴纳合同总价的10%履约保证金。 3.信誉要求: 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2)近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然人同时持有两家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 5)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6)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4.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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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1月15日15:00:00)至(2026年01月21日15: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本项目联系人:张海 电话:022-25802214
邮箱:zhanghai2@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6年01月15日14:00:00
附件: 技术要求-1.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