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及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
计划编号:DSZSH2509-ZBGK0010
计划类别:年度
计划时间:null-null
项目类别:
项目分类:物资类
项目名称: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及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水处理系统 次氯酸钠框架采购
项目单位: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塔里木乙烯项目管理部
投资计划批复文号:--
项目概况:招标项目主要用于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及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三套循环水场、除盐水站、污水处理场次氯酸钠的采购,药剂主要用于水处理系统杀菌。采购用量约为10200吨,其中三套循环水场7500吨,除盐水站2475吨,污水处理场225吨,执行框架采购,实际需求数量及供货时间以签订订单为准。
采购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包数量:1
项目类别分类:
| 大类编码 | 大类名称 | 中类编码 | 中类名称 | 小类编码 | 小类名称 | 品名编码 | 品名名称 |
| A17 | 通用化工产品 | A1701 | 无机化工产品 | A170111 | 无机卤化物及卤酸盐 | A17011129 | 次氯酸钠 |
招标范围:招标项目主要用于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及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三套循环水场、除盐水站、污水处理场次氯酸钠的采购,采购用量约为10200吨,执行框架采购,实际需求数量及供货时间以签订订单为准。
主要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产品库内制造商或代理商,且供应商状态显示为正常。若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产品的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均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有覆盖招标物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须有覆盖招标物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有效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危化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或第三方运输单位)许可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标的物或危险货物运输。 3、投标人应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至少一项供货业绩。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无实际供货的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赵森
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13709921633
其他事项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