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石化储运及凝结水站机柜间建筑物抗爆设计及改造项目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东方石化储运及凝结水站机柜间建筑物抗爆设计及改造项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东方石化储运及凝结水站机柜间建筑物抗爆设计及改造项目 | 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装置区内储运机柜间和公用工程机柜间均在使用中,其设计和投用均早于相关抗爆标准发布实施时间,均未进行抗爆设计,根据《石油化工建筑物抗爆设计标准》(GB/T 50779-2022)“4.1.1 建筑物抗爆设计的峰值入射超压和正压作用时间等参数应按爆炸安全评估确定”,采购人已通过专业机构使用 DNV 的 SAFETI 软件爆炸计算模型完成对储运机柜间和公用工程机柜间的爆炸荷载分析并形成《爆炸荷载分析报告》,主要结论为需对储运机柜间、公用工程机柜间进行结构分析和抗爆设计。故计划通过实施本项目以完成对储运机柜间和公用工程机柜间的抗爆设计与改造,提升对相关人员和设施的安全保障水平,满足政府部门安全监管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合同期限为一次性合同。 | 2025-11-30 |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1申请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本项目施工不允许分包) 2.2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本项目设计允许分包。若申请人有分包意向,分包商应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无分包意向,中标后自行承担抗爆设计工作,则申请人应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2.3申请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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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11-17至2025-11-24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5-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