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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塔河油田2号基地光伏发电能源服务框架招标[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业主单位: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新疆 · 阿克苏
发布:2025-10-31 17:24:22截止:2025-11-05
产品/服务:光伏发电能源服务石油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塔河油田2号基地光伏发电能源服务框架招标【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重招)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塔河油田2号基地光伏发电能源服务框架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本项目招标在中国石化石油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登录招标投标平台(https://sinoesp.com.cn:7781/cms/index.htm),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并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重招)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塔河油田2号基地光伏发电能源服务框架招标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800.00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石油工程塔河油田2号基地位于新疆库车市塔里木镇英达里亚村,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8936.77㎡,总建筑面积为24980.70㎡,其中:宿舍共26套,锅炉及洗衣房1套,后勤住房1套,食堂1栋,文体活动场1栋,仓库1栋,设备区1处。充分利用基地内屋顶、空地及车棚建设安装光伏发电、储能装置,通过基地35kV箱变高压侧母线并网,为基地负荷用电提供连续供电。项目建成后,产权归中标方所有,在光伏发电能够正常发电的情况下优先选用光伏发电为基地供电。

2.2 标的物:光伏发电能源服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

2.4 服务地点:西北工区塔河油田2号基地(新疆库车市塔里木镇英达里亚村)。

三、资格要求

(重招)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塔河油田2号基地光伏发电能源服务框架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合法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 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取得应急管理局(厅)安全资格证。

(4) 投标人具备国家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生成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生成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6) 3年内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供应商、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 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按照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E开标和评标——25.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进行审查。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0:00:00至2025年11月5日 10:00:00(北京时间,下同)。

4.3 操作指南:首次使用平台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通过系统【帮助中心】【操作指南】(https://sinoesp.com.cn:7781/cms/index.htm)中的操作说明了解注册、缴费、投标等操作。

4.4 招标响应: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石油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sinoesp.com.cn:7781/cms/index.htm)完成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营业执照编号、法人姓名、法人电话、公司地址、公司电话、对公银行、对公账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行号、银行短信接收手机号、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等)。

4.5 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完成注册的申请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石化石油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sinoesp.com.cn:7781/cms/index.htm),登录后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和下载。

4.6 招标文件购买步骤:

(1)登录投标人账号,在界面左侧菜单栏的投标管理中选择【购买文件】

(2)点击【立即购买】,需确认购标信息、填写邮寄信息、发票信息、查看订单详情并进行支付,【保存】后点击【购买标书】。

(3)文件购买成功后,点击【文件下载】、【确认下载】,方可下载该项目招标文件及数据包。

(4)保证金缴纳入口在【文件下载】页面,需先购买标书后方可缴纳保证金。点击【保证金缴纳】,可选择“工行对公账户支付”、“其他非工行网银账户支付”,缴纳账户为投标人对公账户,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缴纳账户;也可选择“保单模式”投标。点击【同意并确认】完成支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须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方式进行投标。

5.2 递交方式:使用石油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客户端加密,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石油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详见“中国石化石油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5.3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4:30:00。

六、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7日14:30:00。

6.2 开标地点:河南省濮阳市苏北路16号钻井二公司办公楼招标室(无需到达现场投标)。

七、开评标环节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7.1 开标环节:进入开标时间,投标人立刻登陆中国石化石油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sinoesp.com.cn:7781/cms/index.htm),进入网上开标大厅,使用U-KEY解密投标文件,确认投标信息。

7.2 评标环节:评标过程中,法人或授权代表须全程关注【评标问题澄清】模块,对评委可能提出的澄清要求进行限时答疑。操作流程:【投标管理】—【我的项?】—【操作】—【评标问题澄清】—【回复】—【输?CA密码】。

7.3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所包含的所有资质、证件、资料和文件、证明、陈述以及最终投标报价均须真实、有效。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八、发布媒介

本公告由中国石化石油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sinoesp.com.cn:7781/cms/index.htm)、中国设备调剂租赁服务网(https://www.sinoesp.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同期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发布。

九、投标咨询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5年11月5日 10:00:00前与招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招标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十、其他:

10.1 其他重要要求

本次招标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按以下原则处理:

1.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设备安装施工,弄虚作假,一经查出,除对该部件费用不予支付外,乙方另按该配件出厂价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限期整改,否则按违约解决。

  1. 乙方未按《派工单》要求的期限内履行完毕,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进行施工约定以外的作业需承担总费用3%的违约金。

4..甲方和乙方应全面履行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视具体情况支付乙方相关费用(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因乙方原因导致停工等待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停工等待或超过合同约定工期等情况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5万元/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直接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金原则上累计不应超过合同金额,但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还应赔偿未弥补的损失。

5.在支付期限完结后,由乙方过失形成的行政处罚和其它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因乙方存在法律纠纷、账户冻结、诉讼、质量等问题造成逾期支付的责任。

6.若签订合同后因乙方原因不能组织或放弃该项目施工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沉没,乙方应再按合同价款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从结算款中扣除,并纳入公司黑名单;初次合作单位直接清出公司市场。

7.乙方对重大质量情况瞒报或假报,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

8.投标商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标注使用进口厂家备件的必须使用原厂备件,如果对于评委提出的相关质疑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视为虚假信息,本标段按废标处理。

9.因服务商责任或设备质量问题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导致停产,服务商应恢复物技术性能、保证设备正常作业并承担所有费用。

10.乙方开展本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主要依据为甲方业务部门出具的中原石油工程公司经营管理一体化平台派工单,乙方须通过中原石油工程公司经营管理一体化平台完成接单、确认等操作,平台外接单业务不作为结算依据,无派工单的派工,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上述派工单做为结算时的必需资料,由乙方负责提供。否则甲方不予结算对应的工作量及费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

10.2 报名提示

(1)本标为电子 CA 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U-KEY;

(2)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48小时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10.3 费用支付提示:

(1)标书费必须在标书售卖时间内支付,支付完成后自行下载标书,支付错误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商自行承担。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标书。

(2)请在开标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

(3)费用支付、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咨询QQ技术支持:2042677286;U-KEY购买问题:0546-6383305 0546-6383500。

10.4 标书制作提示:

(1)投标文件由技术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和技术响应部分)、商务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可通过标书制作软件将完整的技术投标文件同时上传至“资格审查部分”和“技术响应部分”目录下,并分别进行条款关联。

(2)资格审查文件:公告中第 3.1条基本资格条件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逐一响应,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该投标人投标资格,如放在商务投标文件中则视为无效。

(3)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至少2天前提出。标书澄清咨询通过中国石化石油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管理模块】提交。


招标实施单位:

招标人:

位: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

位: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联系人:

罗霄

联系人:

师晓轩

话:

0393-4810038(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话:

17739357850

电子邮件:

luoxiao.oszy@sinopec.com

电子邮件:

shixx256.oszy@sinopec.com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

2025年10月30日